为全面落实省、市、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安排部署,高台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将动火作业13项典型违法行为纳入举报投诉范围,持续强化全县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范围
1.无证上岗操作: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未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营业期间违规动火:在商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4.忽视现场清理:动火作业现场未清理可燃物品,或未将可燃物品移至安全地点。
5.消防设备缺失:动火作业现场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6.缺少现场监护:动火作业期间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7.危险区域作业:在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区域附近进行动火作业。
8.作业前未检查安全条件:未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
9.作业后未清理火种:动火作业结束后,未彻底清理现场,消除残留火种。
10.使用不合格设备: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焊接、切割设备。
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未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如未穿戴防护用品。
12.未经培训擅自作业:非专业人员未经培训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13.未按规定报告事故:发生火情或事故后,未按规定及时报告。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936-6627669(24小时值班电话)
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网站: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应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对于实名举报事项,我们承诺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特此公告。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